
刘国锐垃圾个人信息
根据狗友曝光补充刘国锐这条垃圾个人信息
姓名:刘国锐
身份证:440306199009211611
手机:15017929042、18566660614、13480104440
微信号:LGR4working

住址:宝安松岗中海地产西岸华府北区9栋A座20A
注册公司:深圳市慧意科技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中海地产西岸华府北区6栋A座16B
车牌:特斯拉 粤BA73863,宝马 粤BIE266
微博用户名Uncle_kings
https://weibo.com/u/1765814022?tabtype=home。

刘国锐狗妈钟静
身份证:440321196410011843
下面评论有亮点
一、事件概括
居住于宝安松岗中海西岸华府北区9栋A座20层的刘国锐(深圳市慧意科技法人),于2022年2月19日晚,在小区里捡到一条黄色博美宠物狗后,次日直接送到自己亲戚所在的联合宠物医院固戍分院,2月21日被别人领养。在狗主人、物业、警察上门、社区调解的情况下,多次编造谎言,拒不提供领养人联系方式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一十四条、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遗失物相关规定,刘国锐已涉嫌财物侵占,狗主人已向松岗人民法庭发起起诉。

二、事发大致经过
1、刘国锐2月22日通过狗主人群发的寻狗启示联系上狗主人,承认在中海西岸华府北区9栋电梯口捡到一只小博美。因为有别的好心邻居在狗旁边放了箱子,依此断定狗狗是被故意遗弃的,且称不能证明图中的博美就是寻狗启示中丢失的那条,而且在狗主人三番五次要求下,拒绝让狗主人与领养人直接沟通,最后干脆删除狗主人微信拒绝沟通。


2、狗主人之后委托物业出面协商,刘国锐多次拒接物业电话,最后干脆直接拉黑物业管家的电话。



3、物业协商无果后,狗主人向松岗派出所报案,物业在派出所马警官要求下,带领马警官和另一位民警到刘国锐居住地(中海西岸华府北区9栋A座20层)上门协调。
家中刘国锐怀孕的妻子负责接待,刘妻见民警上门,语气抖抖索索,称一直都愿意沟通并尝试帮忙要回狗狗。在民警录像为证的情况下,口口声声答应会尽快给狗主人提供领养人联系方式。
但直到现在,刘国锐和刘妻都没有向物业提供领养人联系方式。
马警官称上门纯粹义务帮忙,程序上他们无法硬性要求对方提供,因此建议找社区调解。
警察上门后,刘国锐威胁物业管家,称物业带警察上门涉嫌侵犯隐私,要投诉管家。


4、狗主人反映给朗下社区后,刘国锐对社区工作人员谎称自己也没有领养人联系方式,但与狗主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中,明明自称和新主人沟通过。
在朗下社区党委书记和何律师面对面协调时,刘国锐辩解狗狗是被遗弃的、且不能证明就是寻狗启示的狗,故将狗收留一晚后,次日送给自己亲戚所在的联合宠物医院固戍分院。
社区何律师要求刘国锐提供图中领养人联系方式,且狗主人当场表示并不一定要把狗要回来,只是要求能联系上领养人确认狗狗状态,刘国锐依然以不能解释的私人原因拒不提供。

5、社区协调时,刘国锐拿出联合宠物医院固戍分院的狗狗检查账单,账单日2月20日-2月22日,金额1983元,状态为待结账。刘国锐自称账单是自己支付过了,但不能提供微信或支付宝支付证据,最后称是现金支付。

6、刘国锐对社区律师称把狗送到联合固戍分院后也不知道被谁领养。但狗主人与分院吴国林医生(宝安区航城大道瑞尚居1栋 0755-23222466,有电话录音)核实,2月20号左右的确为一只黄色博美做检查,但检查完后就由送检人领回,且那两天店内并无狗狗被领养,官方微信朋友圈也无发布博美领养信息。
账单中顾客张莉莉疑似领养人,有理由怀疑此人是刘国锐朋友或亲戚。张莉莉微信号zlili2,主动加上狗主人微信后,将未支付账单发给狗主人后就直接将狗主人拉黑。


三、总结刘国锐家族的荒谬逻辑和谎言
- 盲目断定狗狗是被遗弃的——单以狗狗旁边有个箱子就判断狗狗是被遗弃的,且狗主人已经找上门,还坚称狗狗是被遗弃的。
- 狗狗不能证明是同一条——在刘国锐的观念里认为,在同一个小区同一天晚上会有长的很相似的博美同时丢失,所以才认为两只狗不是同一条。即使合理怀疑,为何阻止狗主人和狗狗见面相认?
- 刘妻称一直愿意沟通并帮忙要回狗狗——删除狗主人微信、拒接拉黑物业电话,还称一直愿意沟通?
- 刘妻称会尽快提供领养人联系方式——在民警面前怂到语气发抖,说会好好配合,事后却是两面派,至今都没有提供联系方式。
- 刘国锐威胁物业侵犯隐私——物业在警察要求下带领民警上门,事后刘国锐威胁管家此举侵犯他个人隐私。
- 对社区工作人员谎称不认识领养人,没有领养人联系方式——微信聊天记录却自称与领养人有过沟通。
- 自称以现金方式支付了狗狗检查账单——按照刘国锐的逻辑,狗狗2月20日-2月22日在医院做检查,检查完后刘国锐带着2000块钱现金去付了账单。他自称狗狗2月21号就被人领养,却跟社区人员说不认识领养人,然后还只能拿出未结账状态的账单。

四、起诉诉求
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拾得遗失物相关规定:
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,应当返还权利人。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,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。
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,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,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。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、灭失的,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
刘国锐对小区内拾得物应及时上交物业、居委会或公安,并有义务归还给失主。综上拒不归还行为,刘国锐已涉嫌侵占他人财物,狗主人已向松岗人民法庭发起起诉。

五、狗狗背景
狗狗为小型黄色博美,为狗主人于2020年年初疫情爆发时在龙华某十字路口拾得,连续一个多礼拜在附近没见到张贴寻狗启示,疑似狗主人怕狗狗传染新冠病毒遗弃,捡的时候疑似3-4岁。之后有按时接种狂犬疫苗和申办电子狗证。

狗狗于2021年9月份在常去的草坪被人恶意投毒,在松岗宠乐缘和轩远宠物医院的医生极力抢救下,医治半个多月花费3000多元后终于慢慢恢复健康。
现在又被不知名人士领养,生死未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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